摘要:11月3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建设中的关键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校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范周撰文,从文化建设发展的角度对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进行了深入解读。
《建议》对“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十三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全新理念,明确了在新常态背景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下,我国下一阶段的五大发展目标和六大坚持原则,对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作用。
文化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建设中的关键一环,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建议》立足于国内实情和国际视野,突出强调保障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文化民生,加大文化产业与科技创新的融合,进而催生出更加系统完善的产业新业态,通过全面规划与重点培育的相互作用,实现文化产业双效统一,文化事业普惠基层,发挥文化在提升国民整体幸福指数中的巨大作用,对文化产业协调、科学、可持续地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协调发展是硬道理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发展结构,是《建议》的第四个重要方面,物质文化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协调发展的重要方面。
《建议》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重大文化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在主要目标中特别强调“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翻一番”的量化内涵其实是要求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当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幸福指数的提升。我们要明确文化建设的目标理念与发展方式,始终坚持“以文化人”这条红线,协同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坚持文化产业支柱地位
坚持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十二五”时期,中央对文化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让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中共十八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方面做出重要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文化法制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面进行部署。
此次《建议》的目标要求之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十二五”的基础之上,中央把这个目标延长了五年,这就意味着在接下来的五年当中我们过去所强调的倍增计划可以继续的往前推进。我国目前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也在不断增长,但是不能只强调文化数量上的支柱性,还要强调文化产业在质上的内涵式发展。
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融合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产业要融合发展。《建议》“指出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引导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公共文化是我国公民文化权的最基本的保障,文化产业是公共文化发展的最强劲支撑和推动力,两者之间互相支撑,特别是在公共文化内容的提升上文化产业更是可以大有作为,公共文化的社会化当中也需要文化产业有更多的更现代化的更人性化的服务和表现。
双效统一是文化发展的基本前提
文化及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双效统一。文化发展不仅仅是一个产值的提高、数量的增多和门类的丰富,还应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精神食粮,这也恰好体现了文化产业具有社会和经济双重属性的特殊性。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这个基本原则和底线,这在国际发展当中也是有例可循的。《建议》强调“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等都是对这一原则的最好体现。
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如同一个人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一样,一定会跌跤。文化产业的发展也是这个道理,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我们不能“唯量”说话,GDP并不是全部。我们要发挥文化产业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始终把文化产业的社会价值置于首位。因此,文化企业要坚持生产社会效益良好的文化产品,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基础上获得经济效益,事实也证明了具有良好社会效益的文化产品往往能够取得客观的经济效益,两者并不矛盾。而政府部门则需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加强监督,对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文化发展要以精品为导向
文化发展必须要协调,而协调发展最终的导向就是要打造精品,此次《建议》也明确了文化建设的精品化方向。文化产业的精品就是要实现文化产品的精准化,公共文化的精品化就是要使公共文化在向基层倾斜的过程中让老百姓最渴望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能够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和落实。正如总书记在去年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所提到的那样,精品之所以“精”,就在于其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
因此,我们的文化发展也一定要打造精品,要做到既有数量,更有质量,既要有高原,又有高峰,这些思路和内容都是“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所不可或缺并且需要一一落在实处的。
文化建设要科学、协调、和谐、可持续
增强发展协调性是本次《建议》的重要方面,正如《建议》中指出“要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在文化建设方面同样非常重要。然而,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相一致,文化建设“东高西低”的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
不论是公共文化建设,还是文化产业发展,我国文化建设的速度与水平与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基本相同,呈现出东高西低的态势,人才、资本、技术、规模等方面,东西部文化的发展均存在较大差距。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层出不穷,产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产业、公共文化的发展都需要从全新的角度进行认识,文化建设的不平衡现象也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予以有效解决,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发展能级,深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的全新体系。我国的文化建设处于这样的历史背景当中,这就决定了“十三五”时期的文化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原则。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要得到有机统一,让文化建设更好的服务于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实现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有机统一,实现发达地区文化发展与欠发达地区文化发展的有机统一,是文化发展的最终目标。
网络文化安全事关重大
互联网的发展给文化建设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网络文化传播的新形态、新内容,是“十三五”时期文化建设需要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此次《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从网络文化建设内容建设、网络文化发展环境建设、舆论导向建设等各个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说明。网络文化安全是事关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密切相关的大事,也是当下国家文化安全问题矛盾最为突出、亟需解决与面对的重要领域。
互联网技术更新快、发展普及快、信息扩散快,新型网络传播手段不断涌现,网络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式异常严峻,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维护网络文化安全,则成为文化建设的迫切任务之一。因此,网络文化安全将成为“十三五”时期的文化建设过程中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创新有为的重要方面,要通过积极建设与有效管理维护网络文化安全,实现网络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完善文化发展的长期体系
所谓体系,重点在于可持续性,关键在于体系之间的相互借力、相互照应、相互整合,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同样需要完善的体系。“十三五”时期的文化发展体系建设将成为发展的重点,此次《建议》也强调了文化发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这既包括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建设,也要包括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体系的构建是一个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从顶层设计、宏观布局角度予以思考,更需要从市场主体、项目落地等微观环节密切筹划。在注重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如会展出版广告等的基础上,近年来我们也逐渐关注到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以及文化产业和新型业态之间的融合发展等问题,这都与文化发展的体系建构密切相关。同时,从社会环境到人才培育,从流通体系、金融支撑以及国际贸易等,这些要素都是“体系”中缺一不可的。
面对即将到来的“十三五”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依然大有可为、必有作为。《建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工程和全新举措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正式制定起到了宏观性和指导性作用,文化建设作为“十三五”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布局的中坚力量,更应当发挥其巨大作用,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布局谋篇中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