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企业30强”调查报告(上):打造中国“文化航母”——从“文化企业30强”看骨干文化企业的培育

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2035

随着我国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目标逐步实施,骨干文化企业发展状况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创造社会财富、吸纳社会就业、带动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08年以来,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连续五届发布中国“文化企业30强”,累计已有62家文化企业入选,逐步成为反映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规模实力的重要品牌,充分彰显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成就和主要变化。


30强折射中国骨干文化企业的成长路径


 骨干企业是一个行业中经济规模、生产效率、技术含量、发展势头、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均具有重要影响和地位的企业。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方向以及整体实力取决于骨干文化企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从经济总量和规模上看,各项指标稳步增长,从所有制结构、业态构成、市场集中度上看,竞争力、影响力不断增强,折射出我国骨干文化企业的成长路径。

 

1.从总量规模来看,经济效益实现突破性增长,社会效益首次量化赋权,总体实力和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文化企业30强主营收入总和首次超过2000亿元大关,达到2047亿元,比上届增长28%。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而且今年在评价指标和权重设定方面作了部分调整,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经济效益指标有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净资产和纳税总额,适当加大了主营收入和净利润的权重;社会效益指标将企业获奖情况明确为正式评价指标并赋予10%的权重,使企业改革发展的社会效益得到量化,更好地体现了骨干文化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导向性。

与此同时,在多项指标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今年入围企业总数达到113家,比去年增加46家,显现出各地文化企业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另外,上届文化企业30强中有24家企业在本次入选,占总数的80%,且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长19%和16%,说明原有的30强企业总体上仍保持了强劲发展势头。而且从五届30强企业的各项经济指标来看,骨干文化企业的规模、总体实力和发展水平持续提高,市场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2.从业态分布来看,传统文化企业创新思变,新兴文化企业跨界发展,文化与科技走向深度融合

 

今年文化企业30强的业态分布总体上与前四届保持相对一贯性,但是在行业类别设置和推荐企业范围方面进行了调整,保留上届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三个类别的同时,将原有的新兴业态类拆分为文化科技类和其他类,进一步突出了文化内容生产特点和科技的推动作用。而且首次有工艺美术企业、新媒体企业和跨领域、跨行业经营的综合性文化企业等入选,及时反映了2012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修订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新模式形成,在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主题公园等新型文化业态领域涌现出一批高速增长的骨干企业。这些企业均由行业外资本投资组建并逐步发展起来,大大促进了文化与其他行业领域的跨界融合。另外,从所有类别企业的发展情况看,文化科技类企业利润率最高、发展势头最好,充分反映了科技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体现了各地近年来在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

 

3.从所有制结构来看,国有文化企业继续保持优势地位,民营文化企业数量稳步增加,转企改制政策红利集中释放,多元市场主体格局日渐成型

 

在今年文化企业30强中,转制国有文化企业继续巩固和发展了优势地位。2003年以来转企改制的企业共有19家,占总数的63.3%。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3家,占总数的76.7%,主营收入超过入选企业主营收入总和的80%。这反映了国有文化企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体制机制创新成果得到进一步显现,行业投资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与此同时,民营文化企业入选类别和数量均有增加。此次入选企业中,民营企业有7家,占总数的23.3%,为历届最高,其中3家为首次入选,而且与国有企业在传统文化产业领域的绝对主导相比,民营文化企业在新兴业态领域中表现出相对优势。这反映出近年来在国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政策环境下,民营文化企业正逐步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反映了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多种所有制类型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4.从市场集中度来看,集团化企业占据主导地位,上市公司规模实力稳步提升,全产业链模式优势逐渐凸显,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

 

从五届文化企业30强来看,集团化文化企业数量稳步增加,约占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各项经济指标也都占据绝对优势,而且这些文化企业大多将“全产业链”作为主流发展模式选择,既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纵向一体化,又在与其他行业构成的不同产业链环节之间实现横向一体化,有效推动了产业集聚,提升了规模效益和整体实力。

另外,在五届文化企业30强中,通过IPO、借壳等多种形式实现上市的文化企业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行业分布也趋于平衡,反映出股改上市已经成为骨干文化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获取发展资源、做响企业品牌、实现快速扩张的有效手段,以及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发展的重要途径。这一方面得益于国家近年来一系列鼓励有条件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措施,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资本市场对于文化企业整体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乐观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