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企业30强”调查报告(下):打造中国“文化航母”——从“文化企业30强”看骨干文化企业的培育

发布时间:2014-09-05浏览次数:2110

当前我国骨干文化企业发展亟须解决的问题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文化企业发展起步晚,基础差,规模小,数量少,整体上还处于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市场主体建设、竞争力和影响力以及规模效益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1.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意识、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亟待进一步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从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来看,集团化文化企业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体,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新兴业态四大领域均有分布,而且在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净资产、纳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方面已经确立起行业龙头地位,但是由于在转企改制过程中长期形成的对外部政策优势的依赖,部分骨干文化企业实际上缺乏一种由企业自己创造的、内生的、长久的优势。现在,一些文化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突出表现为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科学有效,战略决策机制亟须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地位和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因而难以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在内容创意、产品创新、科技驱动和品牌塑造方面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不足,掌握关键技术和自主品牌的企业数量不多,亟待进一步推动战略转型和模式创新

从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中,我们可以发现,大多数文化企业是从过去的文化事业单位剥离经营性文化资产之后经过转企改制而来的,由于受传统观念制约,企业尚未形成完善的治理结构和研发体系,从文化资源的开发效率和产业转化方式,到内容产品服务创新和品牌塑造,再到利用互联网数字化技术手段重塑产业链条等各个领域,存在一些盲点和断层,导致集约化程度低,发展同质化;经济效益不高,投入产出比较低;与科技融合程度低,转型升级迟缓,创新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不强。

另外,中国文化企业30强评选从第三届开始,首次将新兴业态类企业纳入评选范围,但三年来累计入选的新兴业态类文化企业数量为13家,在总体数量上与传统文化企业相比不具有突出优势,而真正掌握关键技术和自主品牌的企业数量不多,实现文化与金融、科技、旅游等各个领域的深入广泛的融合还有待时日。


3.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仍面临诸多困难,产业集中度较低,规模效应尚未充分显现,亟待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航母型文化企业

从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可以看出,一半以上的骨干文化企业是依托本地化优势甚至是行业垄断资源形成的,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必然要求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层面上实现重组联合,为进一步上市融资,企业做大做强奠定坚实基础和创造必要条件。

然而,由于尚未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各类文化资源区域分割、条块保护、低效运营状况尚未从根本上破解,使得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面临着重重困难和阻力,即使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国有文化企业也难以做大做强,打造综合性的文化产业“旗舰”或者“航母”,导致整个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规模效应还没有充分显现,自然也就难以形成一批具有跨国经营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


进一步做大做强骨干 文化企业的对策建议


骨干文化企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扩大文化消费总量,有利于把握文化产业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加速实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有利于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五年来,中国文化企业30强已经成为创新文化产品的主阵地,繁荣文化市场的生力军,发展文化产业的领头羊。今后,进一步培育和壮大骨干文化企业,需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强筋健体:增强文化积累与科技创新

文化创意与科技的融合创新,犹如原子爆轰,把能量辐射到各个产业和广阔的社会领域,随着数字化技术优势争夺日益激烈,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开始从“规模优势”向“范围优势”转化。对于正在进入快速发展期的骨干文化企业来说,既要“强筋”,又要“健体”。在强筋方面,需要着力突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思想文化内涵,不断挖掘潜在的文化消费增长点,以内容生产和创意为核心,进一步提升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促进文化要素与各种生产要素融合,生产优质文化产品,打造强势文化品牌,真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在健体方面,应当及时抢占产业技术链竞争的制高点,以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培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推动企业实现战略转型和发展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


内外兼修:加强合纵连横与跨国经营

提高骨干文化企业的竞争力,需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通过各种合纵连横的方式加快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协同发展。一方面以骨干文化企业为引领,通过收购、兼并、合并、合资、战略结盟等方式和入主控股、托管、信托、租赁、发行可转换债券等产权融资方式,不断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和产能结构,逐步实现以市场要素资源配置为出发点,资本跨地域流动、资源跨区域共享的合作机制,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成为市场活力大、产业链完善、辐射带动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另一方面,在国内、国际两方面协助地方企业加大外部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延伸文化价值链,优化资本、产权、信息、人才、技术等要素资源的配置,成为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备开展高层次分工合作能力的骨干文化企业。


顶层设计:着力深化改革与制度建设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正在进入实质性拐点和一个新的发展周期,即从“政策红利期”走向深化改革的“制度红利期”。骨干文化企业必须尽快跳出政策依赖、资本导向和传统企业发展思维,充分把握当前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机遇和挑战,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入手,进一步推进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并在追求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的前提下,以获取和提升企业内在优势为重点,有效整合外部优势,推动企业发展战略从追求产品和业务数量的增加向品牌塑造和效益提升转型,从单纯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向更高层次的平台化发展转型,从文化内容资源开发向跨界融合创新转型,真正做到向改革要红利、从市场找动力、由品牌出效益,成为导向正确、机制灵活、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


放水养鱼:优化发展环境与产业生态

这些年,文化改革发展进展顺利,文化企业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持配套政策。要进一步加强措施保障,为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企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提高政策引导和扶持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在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研究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政策,在确保国家文化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降低资本准入门槛,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构建一个健康、有序、互动的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课题组组长:范周、李志伟  执笔:蒋多、齐骥)


第五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文化艺术类

杭州宋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市集友艺术框业有限公司

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广播影视类

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出版发行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文化科技类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华强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类

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日报、中国传媒大学联合调查组《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21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