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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法治” 第二届文化法治论坛在中国传媒大学成功举办

发布者:胥迪发布时间:2024-06-25浏览次数:10


2024年622-23,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与传播研究院主办,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二届文化法治论坛在中国传媒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法治”为主题,邀请来自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宣部法规局、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等党政机关及司法机关,全国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文化传媒企事业单位的近60位专家就人工智能时代文化法治前沿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交流。

 

 

622日,主论坛开幕式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发展与传播研究院院长熊澄宇主持。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张树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俐,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尤雪云,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周久财分别致辞。 

  

张树庭校长表示中国传媒大学坚持走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发挥在新闻传播、国际传播、文化传播领域的优势特色,加大对文化法学发展的支撑力度,围绕“把握文化法学学科特点、践行文化法学使命担当、增强文化法学发展支撑”三个维度深入思考文化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创新路径和方法。本次论坛回应时代热点,对推动文化法学理论研究和文化法治实务发展有积极影响。 

 

刘俐司长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给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新挑战。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法治研究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随着广电领域人工智能运用实践和法治建设的同步推进,需要深入研究文化法治理论,希望本论坛分享更多真知灼见。

  

尤雪云副局长对我国的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提出三点看法:第一,坚持继承和创新并重、综合性立法和专门性立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人工智能法治建设。第二,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人工智能专门立法。第三,坚持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人工智能国际对话交流合作。

 

周久财巡视员指出,人工智能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同时,也产生了更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我们对许多新问题作出法律判断。文化的发展要借助人工智能的力量,文化法治建设应当着眼于未来,探索如何让人工智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论坛第一单元的主题是“人工智能时代文化法治理论的前沿议题”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教授主持。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李丹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央民族大学特聘教授王云霞,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艳,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传播法研究中心主任彭桂兵,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易玲,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周辉,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分别“加强文化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文物保护法修改与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非遗数字化的法律保护”“传统媒体使用人工智能的法律规范问题”“智能时代数字版权保护的失范与治理”“人工智能示范法与知识产权规则创新”“虚拟数字人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主题作了发言。在与谈环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原主任朱兵和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何戍中就本单元的讨论作出点评并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文化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文化法治教研室主任韩新华副教授主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余亚宇、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朱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曾田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科技犯罪监察团队检察官白磊百度公司法务部高级总监李妍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张欣,围绕“人工智能法的体系定位”“审判辅助算法的法伦理反思与规制”“互联网著作权司法与文化创新创造”“AI 时代作者身份确认及独创性认定问题研究”“AI谣言的治理思路”“法律类 AI 产品的运用”和“论人工智能体的模块化治理”的主题做了发言。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王晋和北京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沛担任与谈人。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法治新面向”由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陶乾,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教授,东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张丽颖,爱奇艺法律部法务经理王穹“欧盟人工智能模型训练的版权合规 ”“文化法学教材建设与课程教学理念及方法”“算法行政的司法规制”“AI 在影视创作环节中的应用与相关法律问题”的主题做了发言。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文化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清伟和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何勇担任与谈人。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张洪生在总结中发表了四点看法:第一,网络时代,数字时代和智能时代本质是信息时代不同发展时期的代表性称谓;第二,除了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实务研究,我们还要关注决策式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数据管理治理问题;第三,人工智能和文化生产的关系带来新挑战,法律制度在和新秩序进行博弈;第四,人工智能可能会造成年轻一代被固化和异化的局面,法律是目前可见的最好的推动智能社会有序发展的手段。

623日,举行了文化法治论坛之青年论坛,主办方从来自全国55所高校以及部分法院、检察院、律所的98篇投稿中,择优选出参会代表。来自北京互联网法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理工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新丽传媒、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北京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的二十余位青年学者、实务专家、博士研究生就“人工智能与法治”、“人工智能与文化传媒法”、“人工智能与著作权法”三个议题开展了深入研讨,为文化法治建设汇聚新锐力量。

 

本次论坛及时回应时代热点议题,为文化行业主管部门、学界、业界等各方对话交流搭建了平台,对于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人工智能时代的文化法治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文:崔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