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统筹城乡发展

发布时间:2016-02-10浏览次数:1492

        新型城镇化至少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内涵要新,是人的城镇化,不是土地的城镇化;二是模式要新,城镇化发展不能失衡,过去我们由于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城镇发展是失衡的,过多地发展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区域之间也不均衡;三是功能要新,城镇化不仅要发挥产业和人口的集聚功能,带动经济发展,更重要的还要绿色低碳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四是政策制度要新,走新型城镇化道路需要在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完善政策各个方面去想办法,为新型城镇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新型城镇化建设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统筹城乡发展。那么,怎么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统筹城乡发展?我觉得一个是不能着急,二是不能缓,要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因为这方面是非常庞大的系统,内容非常多,要做的事情也很多。我个人的理解,推进新型城镇化与统筹城乡发展重点搞好五个方面;一是建立一个目标;二是强化两个趋向;三是处理好三个关系;四是坚持四个原则;五是深化五项制度改变。

       建立一个目标,就是我们怎么样把那一亿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为此要选择多元化的城镇化模式,因为有研究表明,城镇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以后,距离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会减弱或者消失,今后在适度发展大城市的同时,要将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小城镇作为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引导这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到不同类型的城市安家落户。

       强化两个取向,就是在城镇化的过程当中,一方面要不断夯实农业基础,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二是要更加注重保护农民的权益,城镇化和乡村建设过程中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和真心拥护,比如农民进城,无论他是不是落户,合法的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都不应被损害。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个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农民的关系还有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发挥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农民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上,不管在城里还是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政府不要越俎代庖。在农民与土地关系上,要加强农民对土地的物权化保护,让农民放心地流转土地和进城定居。

       坚持四个原则,有四个方面要引起重视,一是坚持以人为核心;二是坚持以产业为支撑,以产形城、产城互动;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这是我想重点强调的,像劳动力、土地这些要素,从长远来讲都要根据市场供求以价格为杠杆自由流动,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提高城镇建设的利用效率,走人口密集、土地集约型的城镇化道路;四是坚持以工促农、以城代乡,这是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基本方针,要长期坚持。

      深化五项制度改革,一是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征地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农民土地承包制度,还有集体经营建设性用地入市流转,这些都是跟城镇化直接相关的,非常重大;二是户籍制度,国家有关部门专门牵头制定文件,在这个过程中要维护进城农民落户后在城市和农村的各种权益,尊重他们带着财产权进城的平等权利,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鼓励他们探索财产权利转让退出机制;三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像文化就是属于基本公共服务重要的主体部分,这方面城市和农村相差很多,可以分步实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第四是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怎么样加强农业基础,从补贴、价格、投入、贸易、经营保险等等方面加大对农业的支持;第五是农村产权制度在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的结构和利益结局深刻调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目前相对来说比较滞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有2.2万亿,你去很多的村看实力是相当强的,像这些地方有必要建立那种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通常的农村产权制度,核心是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包括农民生产权益。

       此外,文化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人们思想境界、增强人们精神动力意义重大,在促进人们追求健康向上的高品味生活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化作为内在的精神追求,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力。企业有企业文化,国家有国家文化,城市有城市文化,农村也要有农村文化。中央在2006年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因此,文化建设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作者张海阳系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体制改革处处长)